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就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1比例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高低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二、现场资格复审(含递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现场资格审查(含递补)地点: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股(淝河大道南段西侧)。
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自己准备并佩戴口罩入场,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5.递补不再发布公告和递补名单,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0558-8832052(县卫健委)
附件: 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26 KB】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利辛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ce31eac92c91c4844d0156637a3da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