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公告
根据《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现将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入围考察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察要求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3.考察对象须提交个人档案、《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考察表一式3份,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打印)。表中“现实表现”栏由毕业学校或现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围绕上述考察内容填写。《考察表》要用碳素钢笔或黑色水笔工整填写,内容要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空栏漏项,签字、盖章要齐全。
4.请报考市直学校的考生于8月19日—20日将个人档案、《考察表》报送至市教育局513办公室;请报考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岗位的考生于8月19日—20日将个人档案、《考察表》报送至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个人档案可以寄送,考生自带档案的,损毁或拆封的,不予接收。档案寄送地址分别为: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1号(市教育局),崔方园收;亳州市高新区世纪花园小区北门管委会综合办公楼(东楼)107室(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任大成收。
5.请报考市直学校的考生于8月16日到市教育局513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报考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岗位的考生于8月16日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领取调档函。
6.考生需本人现场提供考察所需材料,逾期不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不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或缺少档案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
7.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8.参加考察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现场报送材料时要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亳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58-5125026
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咨询电话:0558-5887266
附件:
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人员名单.xls【42 KB】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亳州市教育局(原链接MD5:6d4eb8821916b3de4d7871346de7c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