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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亳州市谯城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高中起点面试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 2021-07-0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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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面试公告

  为切实做好谯城区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本科招考面试工作,根据《关于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高考提前批次报考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本科层次)谯城户籍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本区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21年8月31日,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五)如有符合上述条件且填报了本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的考生,没有统计在《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本科拟参加面试对象名单》的,可携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户口薄或身份证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及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 2日(周五)上午9:00--

  地点:丹华小学(三曹路北头路东)

  (一)考生候考室报到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8:20-9:00,9:00准时关闭考点大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所需证件:报到时携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户口薄或身份证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及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和职业认同等。

  四、评定方式

  面试现场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定结论。

  五、结果公示及确定建议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区高考招生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按全省排名先后)等额拟定本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拟签订协议建议名单于7月2日下午5:30前在谯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六、组织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建议考生于7月3日上午8:30到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报到,8:30-11:00签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携带的一律关机后交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如上厕所,必须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发现接听手机、收发短信、与外界人员接触或传递信息等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按放弃面试处理。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得进入考点,否则该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不得作自我介绍和作任何信息暗示。面试结束后听从指挥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本科拟参加面试对象名单

  2、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度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原文标题: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面试公告-谯城区教育局

  文章来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501da702c3c9bf4ac0aa8ca428f86e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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