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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市灵璧县疾控中心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灵璧县人社局 | 2020-08-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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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告要求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8:00-11:30

  地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3室。

  三、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现场审查时须留存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

  (二)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将公布专业测试工作有关安排。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时间,并及时登陆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相关通知,所有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

  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4日

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岗位 笔试分数 备注
1 2020020106 2020001_专业技术 78.3  
2 2020020101 2020001_专业技术 68.5  
3 2020020103 2020001_专业技术 63.6  
4 2020020218 2020003_专业技术 63.9  
5 2020020210 2020003_专业技术 61.6  
6 2020020226 2020003_专业技术 54.4  
7 2020020204 2020003_专业技术 53.6  
8 2020020202 2020003_专业技术 53.5  
9 2020020301 2020004_专业技术 58.2  
10 2020020401 2020005_专业技术 71.1  
11 2020020402 2020005_专业技术 71  
12 2020020403 2020005_专业技术 70.6  
13 2020020305 2020006_专业技术 76.2  
14 2020020303 2020006_专业技术 71  
15 2020020417 2020009_专业技术 74.5  
16 2020020412 2020009_专业技术 69.4  
17 2020020423 2020010_专业技术 75.4  
18 2020020424 2020010_专业技术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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